关于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加强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和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中心将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实习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1、即将从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司机、起重机械的司机、压力容器的操作、锅炉司炉的操作及锅炉水质处理的或已从事上述工种而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的符合申请项目要求的作业人员。
2、特种设备作业证到期的上述工种作业人员,应参加此次培训复审。凡不参加复审培训考核的人员,作业证到期后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
(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分管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及学时
1、培训内容:特种设备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事故预防、处理方法和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2、培训学时: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和各特种设备工种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须知
参加取证培训和复证的人员报到时请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附件一)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附件二)中相关的要求材料连同申请表一并提交。
四、一岗双证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第二十四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017年拟免费开展特种设备有关项目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参加特种设备操作培训的有关人员,本着自愿学习的精神,可自主选项参加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鉴定学习班。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通知的落实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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